人權政策

1 條 (訂定目的)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維護及保障基本人權,認同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聯合國全球盟

約(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與《國際勞工公約(International Labour Conventions)》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人權保護精神與基本原則,體現尊重與

保護人權之責任暨遵守公司所在地勞動相關法規,特訂定本政策。

 

2 條 (保障職場人權)

本公司禁止強迫勞動、人口販運、僱用童工及性騷擾等違反人權之行為,且不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工會會員身分等,而對員工為差別待遇或任何形式之歧視,以確實保障員工職場人權,並提供有尊嚴、平等之職場環境。

 

3 條 (落實同工同酬)

本公司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4 條 (提供健康安全職場)

本公司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有關法令,透過辦理安全衛生工作、教育訓練、員工健康檢查或舉辦各項健康促進活動等方式,照護員工之身心健康,改善及提升工作環境之安全衛生條件,降低職業災害發生之風險,提供員工安全、健康、衛生之職場環境。

 

5 條 (支持結社自由)

本公司尊重員工籌組及加入各類社團、組織之權利,並提供正當多元化活動,提升員工工作與生活之平衡。

 

6 條 (促進勞資和諧)

本公司關心及管理與員工勞動權益有關之議題,並得透過集體協商、定期召開勞資會議、提供員工申訴或建言管道等方式,落實勞資雙方溝通,保障及提升員工權益。

 

7 條 (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有關法令,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均符合法令規定,並維護及保障個人資料權益。

 

8 條 (人權政策宣導)

本公司除支持及實踐人權保護外,並訂定「人權及環境永續條款」,鼓勵包含供

應商在內之合作對象,共同致力於對人權議題之關注及重視相關風險之管理。

 

9 條 (實施)

本政策業經元大金控1071128日第七屆第三十四次董事會、1091223日第八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110428日第八屆第二十七次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且元大金控及直屬公司(含本公司元大期貨)一併適用,修正時亦同。

人權政策

人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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