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多元化情形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第3項規定,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同條第4項規定,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期貨及衍生性金融商品專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九、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共九席,其中獨立董事三席、董事六席,女性董事占比33%、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11%;再者,吳裕群獨立董事曾於金融監理機關暨周邊事業擔任重要職務,金融實務經驗豐富 ;袁惠兒獨立董事具備會計師資格,為本公司會計專業獨立董事;陳安斌獨立董事曾於交通大學資訊管理與財務金融學系任教多年,為本公司資訊專業獨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多元化政策管理目標,第十一屆選任之男性獨立董事為二席,女性獨立董事一席,達到本公司女性獨立董事提升一席之目標。

董事姓名性別專業能力產業經驗
經營管理領導決策會計財務金融企業管理資訊科技金融業科技業生技業貿易業
林董事長添富     
陳副董事長品呈      
蘇董事詠筑       
吳董事健華      
許董事國村      
郭董事美伶     
吳獨立董事裕群     
袁獨立董事惠兒      
陳獨立董事安斌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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